送達公告
人民日報
?
?
閱讀 1864
施家山9號房屋相關(guān)權利人:
根據杭上政征字(2017)第9號《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決定》,施家山9號房屋已列入此次征收范圍。2017年7月19日,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政府認定坐落于施家山9號的未登記建筑為違法建筑,建筑面積203.33平方米?,F依法向你公告送達編號為杭上征認(2017)第003021號《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政府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圍內未登記建筑認定書(shū)》。限你自公告之日起7日內,憑相關(guān)權利人的身份證明文書(shū)原件來(lái)杭州市上城區施家山19-1號(南星街道施家山征收工作站)領(lǐng)取該認定書(shū),逾期則視為送達。
當事人對該認定不服的,可自認定書(shū)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gè)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政府
2018年1月6日
Hash:88efe750118a34d74ac9d54d357d6789c3c39534
聲明:此文由 人民日報 分享發(fā)布,并不意味本站贊同其觀(guān)點(diǎn),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權益,請聯(lián)系我們 kefu@qqx.com